今年伊始,工信部、国家网信办、国家发改委等 16 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数据安全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旨在提高各行各业的数据安全防护能力,为数据安全产业的高质量发展提供政策保障。
" 政策导向 + 市场调节 " 带来积极作用,产业发展路径逐渐清晰
数据是经济发展的重要生产要素和核心引擎,数据安全已成为我国总体国家安全观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伴随着《数据安全法》、" 数据二十条 " 等政策法规的相继出台,数据安全产业的制度体系逐步完善。二十大报告对强化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保障体系作出了明确部署,《意见》的出台,可以视为我国数据安全制度体系的又一次完善。
《意见》明确了数据安全产业的概念:是为保障数据持续处于有效保护、合法利用、有序流动状态提供技术、产品和服务的新兴业态,既要满足数据处理者履行数据安全保护责任义务的需要,也要满足促进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激活数据要素价值的需要。同时,阐述了数据安全产业与网络安全产业的差异:数据安全产业聚焦数据全生命周期安全保护和开发利用的需求,支持相关技术、产品和服务的研究开发。网络安全产业主要从保护数据存储、处理、传输等载体的角度,实现对网络数据完整性、机密性、可用性保护,主要包含网络边界防护、计算环境防护等方面的技术、产品和服务。
对于数据安全产业发展,《意见》提出了分阶段的发展目标,并指明了发展路径。《意见》指出,到 2025 年基础能力和综合实力明显增强,产业规模超过 1500 亿元,年复合增长率超过 30%;到 2035 年进入繁荣成熟期,对数字化的支撑作用大幅提升;并在这两个目标的框架下点明了 " 七项重点任务 ":一个层面是围绕产业本身要做什么,明确了提升产业创新能力、壮大数据安全服务、推进标准体系建设和推广技术产品应用四项重点任务,另一个层面围绕以什么为抓手,明确了构建产业繁荣生态、强化人才供给保障和深化国际合作交流三项重点任务。
三方面创新,推动我国数据安全产业驶入快车道
数据安全是数字经济的压舱石,且具有非常广阔的发展前景与市场需求。目前,我国数据全产业规模近百亿,根据《意见》的规划,这一数字将在三年内实现跳跃式增长,达到 1500 亿。
数据安全技术、产品和服务创新是支撑数据安全产业可持续发展的源动力,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的重要基础。《意见》指出,推动数据安全技术产品和服务创新必须做好三个创新:
一是技术创新方面。支持科研机构、高等院校、企业等主体共建高水平的重点实验室、研发机构、协同创新中心等,围绕新计算模式、新网络架构和新应用场景,加强数据安全基础理论研究,攻关突破数据安全基础共性技术、核心关键技术、前沿革新技术。
二是产品创新方面。鼓励数据安全企业紧密围绕产业数字化和数字产业化过程的数据安全保护需求,优化升级传统数据安全产品,创新研发新兴融合领域专用数据安全产品;面向重点行业领域特色需求、中小企业个性化需求,以及数据开放共享、数据交易等开发利用场景,加快适用产品研发;加强数据安全产品与基础软硬件的适配发展,增强数据安全内生能力。
三是服务创新方面。鼓励数据安全企业、第三方服务机构由提供技术产品向提供服务和解决方案转变,发展壮大数据安全规划咨询、建设运维、检测评估与认证、权益保护、违约鉴定等服务,推进数据安全服务云化、一体化、定制化等服务模式创新。
(新闻来自:同壁财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