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数据安全关乎到国家安全,对于企业单位而言,需完善数据防泄露措施,加强自身数据安全防护能力,避免数据泄露事件发生,坚决抵制危害到国家安全的不正当行为。
7月21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对滴滴全球股份有限公司处人民币80.26亿元罚款,对滴滴全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CEO程维、总裁柳青各处人民币100万元罚款。
滴滴公司未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要求,履行网络安全、数据安全、个人信息保护义务,置国家网络安全、数据安全于不顾,给国家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带来严重的风险隐患,且在监管部门责令改正情况下,仍未进行全面深入整改,性质极为恶劣。
(上述新闻来自《北京日报》)
近年来,国家不断加强对网络安全、数据安全、个人信息的保护力度,颁布了多项法律法规来保障网络安全、数据安全等领域,依法打击危害国家网络安全、数据安全、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等违法行为,企业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容许出现挑战国家安全的恶劣行为,维护国家安全高于一切!